中新網蘭州4月22日電 (張婧 田鵬鶴 艾慶龍)從田間地頭萌生的質樸構想,到轉化為守護黃河的法律條文,基層民眾的智慧正為黃河保護事業(yè)不斷注入強勁動力。在黃河上游的甘肅省定西市臨洮縣,“民智”在助力黃河生態(tài)保護與流域發(fā)展進程中發(fā)揮了關鍵作用。
32年前,楊有義當選臨洮縣崖灣村村支書,面對村上落后的發(fā)展面貌,他看在眼里、急在心上。學習外地經驗后,他帶領村民發(fā)展反季節(jié)及新品種蔬菜。
從露天蔬菜到小竹棚,再到雙層全鋼架大棚,崖灣村蔬菜產業(yè)不斷升級,產量從每畝4000斤增至15000多斤,種植面積達4400多畝,增長近75倍,實現農戶種菜全覆蓋。
2023年底,多種候鳥在黃河上游甘肅段戲水。(資料圖)李亞龍 攝然而,市場發(fā)展帶來新問題,外來人員增多,市場管理和鄉(xiāng)村治理壓力增大,村民環(huán)保意識淡薄,相關部門監(jiān)管不足,環(huán)境污染問題凸顯。楊有義所在的臨洮縣,黃河上游最大的支流洮河從該縣穿城而過,他深知發(fā)展蔬菜產業(yè)不能以犧牲環(huán)境為代價。
彼時的臨洮縣,已經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確立為全國最早、西北首家、甘肅唯一的“國字號”基層立法聯系點。而楊有義也因此多了一重身份,吸納民意、匯集民智的基層立法聯絡員。
經過入戶走訪、深入田間地頭,楊有義整理提出建議“國家應該加強黃河流域農業(yè)面源污染的源頭治理”,被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》采納,其建議出現在法律條文中,楊有義有了“真正當家做主人”的感覺。與此同時,村里成立普法服務小組,增強民眾法治意識,營造和諧、誠信、依法經營的風氣。
年近七旬的楊有義坦言,要辦成一件事,必須得民眾支持,讓大家商量著辦,把發(fā)揚民主和依法治村結合起來,才能把事辦好。
在距離臨洮縣城9公里左右的馬家窯村,也在探索鄉(xiāng)村治理新路徑。這里房屋錯落,巷道整潔,就鄉(xiāng)村產業(yè)發(fā)展、遺址保護等熱點話題,開展“古桑樹下議事”“板凳會”等活動。
圖為馬家窯彩陶,圖案類似古人“自畫像”。(資料圖)艾慶龍 攝馬家窯村的丁海成少年期幫家里干農活,偶爾會在地里發(fā)現一些碎陶片,“那時不懂馬家窯文化,只覺上面隱約可見的紋飾甚是好看,玩耍過后再扔回黃土地里?!?/p>
多年后他學成返鄉(xiāng),當選村支書,意識到馬家窯遺址文化保護刻不容緩,憑借本地人優(yōu)勢做工作。經多方努力,《定西市馬家窯辛店寺洼遺址保護條例》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,填補了甘肅省史前文化遺址保護立法空白。
在此期間,作為信息采集員的丁海成廣泛征集意見和建議,匯集民意向市級立法機關反饋,建議修改:“鼓勵馬家窯遺址、辛店遺址和寺洼遺址所在地的村(居)民委員會通過民主協商將遺址保護納入村規(guī)民約、居民公約并組織實施”中的“居民公約”刪除。
上述意見建議被立法機關采納,并寫入法律法規(guī)條例正式文本。馬家窯、辛店、寺洼遺址因1924年瑞典學者安特生首先發(fā)現于臨洮縣洮陽鎮(zhèn)馬家窯村、辛店鎮(zhèn)辛店村、衙下集鎮(zhèn)寺洼山村而命名。
以上文化實證了黃河中上游華夏文明的源遠流長和遷變發(fā)展,在中國考古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,有很高的歷史文化價值,對認知中華民族古文明發(fā)展歷程及其文化特性、傳承華夏文明等具有重大意義。
加之當地政府高度重視史前文化遺址的保護管理工作,投入資金設置保護標識設施、安裝監(jiān)控設備、修整保護道路、整治氣象地質災害等,較好地保護了遺址及其文物安全。
據了解,定西市人大常委會暢通立法“直通車”,為國家立法和省市地方立法、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作出積極努力。推廣“臨洮經驗”“臨洮模式”,健全完善了全市“1+39+N”的基層立法聯系點網絡體系,目前已建立39個基層立法聯系點、166個基層立法聯絡點、845個信息采集點,確定513名立法聯絡員、3369名信息采集員。
定西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學鵬介紹說,該市健全“全鏈條式”立法民意征求制度機制,征詢范圍從區(qū)域拓展到全市,征詢方式從座談拓展到線上線下,征詢時段從立法中拓展到全過程,信息采集員采取召開板凳會座談或者上門走訪等形式,向民眾征集對法律法規(guī)的修改意見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