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(jiān)督法》、《商洛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對市人民政府、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評議暫行辦法》的規(guī)定,商洛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對市人民政府2013年以來有關專項工作進行評議?,F(xiàn)就工作評議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評議內(nèi)容
市人民政府科技、公安、交通、統(tǒng)計工作。
二、時間安排
評議工作自2015年5月開始,9月底結束。主要分為評議準備、評議調(diào)查、集中評議和整改落實四個階段。
特此公告
商洛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2015年5月6日